7月17日,谢女士透露她起诉前夫贺某某及前婆婆杨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宣判后,对方提起了上诉。近期谢女士收到法院裁定书,由于对方未缴纳上诉费用,自动撤回上诉。
此前报道显示,四川成都的谢女士在两年婚姻期间遭受丈夫贺某某家暴多达16次。离婚纠纷案与民间借贷纠纷案陆续开庭审理。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谢女士诉称,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贺某某多次转账给其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每笔转账均备注“借款”或“借支”,与该公司还款相互品迭后,尚有91万余元未归还。谢女士认为这些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还。
涉事公司辩称,法定代表人杨某不清楚这些事情。贺某某则表示,其母的公司由他管理,转账并非借款,而是与其他建筑工程公司的交易往来,是过账做银行流水,备注为“借款”或者“借支”是为了方便资金周转。
法院审理认为,贺某某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款项通过案外人或案外人控制的公司转回贺某某个人账户,完成了过账的资金闭环,因此对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应向谢女士归还借款91万余元。宣判后,被告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7月17日,谢女士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载明,因上诉人一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上诉费用,故裁定上诉人贺某某及其母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91万余元的债权属于她和贺某某共同所有,具体分割方案将根据离婚财产分割比例处理。
目前,谢女士尚未收到对方的还款,由于孩子放假,她主要是陪伴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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